日前,国家能源局和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下发《关于开展首批智能化示范煤矿建设推荐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从国家层面组织相关单位开展首批智能化示范煤矿建设。
“智能化开采是未来煤炭企业升级发展的新趋势。煤矿智能化将从根本上改变煤矿工人的作业方式和工作条件。同时,煤矿智能化发展开辟了煤炭行业的新基建,是煤矿实现转型升级发展的新机遇,对于提升煤矿安全生产水平、提升企业效率效益和保障煤炭稳定供应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中国能源研究会高级研究员牛克洪对记者表示,加快智能化示范煤矿建设,可以更好地发挥示范煤矿的引领带动作用。
根据《通知》,到2021年底,将建成多种类型、不同模式的智能化示范煤矿,初步形成煤矿开拓设计、地质保障、生产、安全等主要环节的信息化传输、自动化运行技术体系,基本实现掘进工作面减人提效、综采工作面内少人或无人操作、井下和露天煤矿固定岗位的无人值守与远程监控。
牛克洪认为,这是煤矿智能化发展从点上实验逐步进入面上推广的重要信号,煤炭企业应该结合煤矿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智能化发展规划。
在煤炭工业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宋晓波看来:“由于各个煤矿地质条件不同,情况千差万别,直接‘抄作业’并不现实。但有必要从建设理念、智能技术与装备等方面,凝练出可复制的智能化开采技术装备、管理经验、生存模式等内容,进行更好地推广。这也是加快煤矿智能化建设,提升煤矿安全生产水平的重要途径。”
据记者了解,在煤炭行业正迈向高质量发展的背景下,我国煤矿智能化建设近年来已取得不少成果。
在兖州煤业,鲍店煤矿7302工作面建成国内首个常态化智能综放工作面,首次实现时序控制自动放煤技术的常态化应用;在高地压、高地温和强腐蚀的复杂条件下,建成赵楼煤矿7301智能综放工作面,确保人员安全的情况下实现智能开采;鄂尔多斯能化公司转龙湾煤矿实现了全作业循环自动化,工作面年产原煤1000万吨;兴隆庄煤矿、东滩煤矿分别通过国家级、省级“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示范矿井验收……
除了企业各显身手,地方政府也积极支持。例如,在山西省,今年2月28日,五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山西省智能煤矿和智能综采工作面建设试点的通知》,确定了10座煤矿、50个智能综采工作面,作为山西省智能煤矿和智能综采工作面建设试点。
企业和政府的这些探索和积累,使煤矿智能化建设基础不断夯实。
根据要求,本次推荐煤矿应为正常生产煤矿、新建(含改扩建)煤矿,不包括停产停建的煤矿,持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和采矿许可证;正常生产煤矿还应持有合法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通知》同时强调,推荐的井工生产矿、露天生产矿安全生产标准化需达二级及以上要求;鼓励获得省级智能化示范煤矿建设试点的煤矿申报。
“很接地气,够条件就可以自我推荐”
值得注意的是,首批次智能化示范煤矿建设推荐工作采用了“企业自愿、地方推荐、政府引导”的模式,这获得诸多好评。一位业内人人士对记者表示:“这种模式很接地气,够条件就可以自我推荐,这也是‘放管服’的具体体现。”
业内人士指出,小煤矿实现机械化与大矿实现智能化一样,是很了不起的成就;上世纪六七十年代、七八十年代建设的一些矿井,如果能够较好地实现自动化,初步走向智能化,也值得骄傲;上世纪八九十年代以后建的大型煤矿,更有条件、更有基础加快推进智能化建设。
本次推荐工作强调,相关部门要突出不同类型煤矿的典型性和代表性,并在推荐数量上提出了要求:正式生产和联合试运转煤矿产能在5亿吨以上的省区6家,产能在1-5亿吨的省区3家,产能在0.5-1亿吨的省区2家,产能在0.5亿吨以下的省区市及兵团1家;产能在2亿吨以上的中央企业6家,产能在2亿吨以下的中央企业2家。
《通知》对推荐煤矿应具备的条件也列出详细要求,包括“井工和露天生产矿煤炭资源开发利用活动都要符合矿产资源规划的要求和规定,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没有采用国家明令禁止、淘汰的设备和工艺”等。
文章来源:中国能源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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